電動自行車由于簡單易學、駕駛方便,受到不少群眾的青睞。但是,個別騎行者以自己的“行車習慣”騎行上路,轉彎不觀察、隨意穿行等行為時有發(fā)生,殊不知危險就在不經(jīng)意間。
近日,全某騎行電動自行車,由北向東左轉彎行駛至涿鹿縣合符大道與東風大街交叉路口時,因轉彎未觀察、未讓直行的車輛優(yōu)先通行,與由南向北閆某駕駛的小型汽車發(fā)生碰撞,造成全某受傷,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。事故中,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全某未佩戴安全頭盔。
當事人全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,當事人閆某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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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轉彎讓直行?
所謂轉彎讓直行,是指道路行駛的過程中,原則上向左(右)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。
因為直行車速度較快,車流較大,轉彎車速度慢車流相對較小,轉彎讓直行能夠減少道路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。
車輛在通過路口時,一定要注意觀察,減速慢行,做到“一慢二看三通過”。
1、非機動車應當按照非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,“紅燈停、綠燈行”。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路口,非機動車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。
2、遇有停止信號時,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。沒有停止線的,停在路口以外。
3、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、行人優(yōu)先通行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。
4、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,電動自行車可使用轉向燈,不得突然猛拐,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。記者 孫媛 通訊員 劉蕓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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